2024/11/26 10:46 [其他]113學年度第2學期繳交日間部學分費事宜

113學年度第2學期繳交日間部學分費事宜

113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學分費繳交期間:自114/04/08(二)~114/04/22(二)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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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日間部各年級學生應繳交學分費:   

1、修習輔系、雙主修、學分學程等單獨開班課程學生。

2、師資培育中心學生。

3、修習語言實習課程學生。

4、延修生修習9學分(含)以下學生

修讀10學分(含)以上(包含跨校及跨國修習之學分合併計算),另行繳納全額學雜費之差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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