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/05/24 13:12 [其他]函知本校111學年度第1學期「清寒學生助學金」申辦事宜,請查照並公布周知。
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書函
機關地址: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
傳 真: (02)29053163
承 辦 人: 施欣儀
聯絡電話: (02)29053101
電子郵件: 128771@mail.fju.edu.tw
受 文 者: 如正、副本
發文日期: 111年05月18日
發文字號: 輔校學三字第1110009820號
速 別: 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 件: (4件) 附件一: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、附件二: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彙整名冊、附件三: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書、附件四:單位月請款名冊
主 旨: 函知本校111學年度第1學期「清寒學生助學金」申辦事宜,請查照並公布周知。
說 明:
一、 依據「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」(如附件一)辦理。
二、 清寒助學生由各學系受理申請及審查資格,名額以各學系組班別數為準。敬請轉知各班級導師輔導有需要的同學申請。
三、 清寒助學金屬附服務負擔性質,領取同學每月應於所屬學系進行服務學習達30小時,每期以3個月計,每名每月給與助學金6,000元整。
四、 請各學系訂定並公告系內申請時間,按照附件實施辦法受理審查同學申請,於111年6月24日前將學系初審合格彙整名冊(如附件二)、個人申請書(如附件三,可至生活輔導組網頁下載)及指定證明文件擲回學務處生輔組(進修部學系送生輔組夜間辦公室承辦人)彙整提報就學獎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核。
五、 請各學系通知申請同學至學生事務處獎(助)學金系統(http://stuservice.fju.edu.tw/fjcugrant/):
(一)搜尋「清寒助學金」項目,登錄取得預約申請序號,填入申請表(系統內成績請一律填0);
(二)於「個人設定」頁面填註個人完整金融帳號資料。
六、 各系若有特殊情況之同學,需要增額補助者,請於彙整名冊上依優先別排序註明原由,以憑送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查。
七、 本期清寒助學生服務期間為111年10月至12月,請各學系於每月25日前提報助學金請領名冊(附件四)送生輔組請款核撥。